搬家客户丢失物品维权难 双方各执一词
“当我搬家时,我丢失了价值数千元的手机、平板电脑和其他贵重物品,怀疑搬家公司的运输过程中丢失了,但对方不承认。”6月24日,民众局先生告诉小编,三个多月来,他一直试图联系搬家公司妥善处理此事。虽然他也报案了,但调查失败了。目前,双方各执一词,丢失的物品无法收回。
失主:搬家损失数千元物品
据局先生介绍,今年8月22日,他联系德邦搬家公司,将物品从兴安路搬到铁塔厂东小区。“当时,我们找到了13个包装袋来打包衣服和一些零碎的物品,衣服里有两部手机,一个平板电脑和著名的书法和绘画包。这些电子设备有包装盒和一个旧时钟,工人们直接搬进了盒子里。”局先生说,当时家人规定车箱里有亲戚陪同。“但货运司机担心违反交通规则,驾驶室不能坐下,但一名搬运工坐在后车厢里,车箱的门一直开着。”局先生说。
搬家后,局先生当天没有拆卸包装好的物品。“8月29日,当我们打开包时,我们发现手机、平板电脑、书画和旧时钟都不见了。”局先生说,当时,搬运工在包装物品的情况下,他不要旧衣服和电风扇。“他们说,如果我不需要,我会把它们交给他们,但贵重物品不见了。”
搬家公司:消费者可以起诉
为了搜索丢失物品的下落,局先生在搬家当天到社区物业进行监控,但由于存储时间有限,监管自动删除。局先生随后联系了搬家当天开车的司机,对方说他们不会私下拿客户的物品。他不得不向公安局报案。由于双方各执一词,没有提供有力证据,警方提议局先生起诉法院。
小编随后联系了西安新尚德邦搬家公司的员工。对方回应说,他的搬运工没有看到局先生丢失的东西。他们还去派出所报案,局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,然后法院判断企业应该赔偿多少,他们会赔偿多少。
律师:签订合同管制责任,列清单核对物品
小编了解到,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搬家公司都没有固定的员工和车辆。搬家公司几乎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,其中大多数通过电话或公共场合达成口头协议。
那么,如何解决类似的情况呢?小编咨询律师了解到,消费者要求搬家公司搬家,双方已经建立了明确的合同关系。搬家公司提供付费服务,不仅要将消费者的物品搬到目的地,还要确保消费者的资产不被破坏。消费者搬家时应主动签订合同,并逐一核对运输物品清单。搬家公司应当承担物品完整性的责任,明确损坏、丢失物品的赔偿责任,避免纠纷发生后无法投诉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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